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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明陽中學學生申請郵寄包裹實施要點 8
八、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民國 94 年 09 月 08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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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民國 89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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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