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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明陽中學學生申請郵寄包裹實施要點 5
五、如欲寄入前項規定以外之物品,請學生事先以書面報告請准後,方得
    寄入。
民國 94 年 09 月 08 日修正
5
五、如欲寄入前項規定以外之物品,請學生事先以書面報告請准後,方得
    寄入。
民國 89 年 12 月 01 日訂定
5
五  如欲寄入前項規定以外之物品,請學生事先以書面報告請准後,方得
    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