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5:4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圖書室借書規則 1
一 借書期限:每人每次借閱書籍以二星期 (含假日) 為限,欲續借者, 須再辦理借書手續。
民國 90 年 09 月 17 日訂定
1
一 借書期限:每人每次借閱書籍以二星期 (含假日) 為限,欲續借者, 須再辦理借書手續。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