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明陽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7
七 本會每年定期舉行四次,以二月、六月、八月、十二月各召開一次為 原則。唯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每年二月、八月召開會議必須擬定 該學期學校課程計畫方案,呈報主管機關備查。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