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臺中女子監獄推動志願參與服務收容人家屬實施計畫 1
一 本監為落實便民服務措施,招募地方熱心公益人員擔任本監收容人家 屬辦理接見、咨詢、引導等工作人員 (以下簡稱志工) ,以提供本監 收容人家屬更好之服務。
民國 88 年 09 月 18 日訂定
1
一 本監為落實便民服務措施,招募地方熱心公益人員擔任本監收容人家 屬辦理接見、咨詢、引導等工作人員 (以下簡稱志工) ,以提供本監 收容人家屬更好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