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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節約用電實施要點 4
四  裝設二台冷氣以上之辦公室,如人數少時不開冷氣或減半使用。
民國 91 年 09 月 0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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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裝設二台冷氣以上之辦公室,如人數少時不開冷氣或減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