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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節約用電實施要點 10
十  炊場、餐飲部主管下班前確實檢查水電鍋爐、瓦斯,以免發生危險事
    故。
民國 91 年 09 月 02 日訂定
10
十  炊場、餐飲部主管下班前確實檢查水電鍋爐、瓦斯,以免發生危險事
    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