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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監獄辦理假釋、撤銷假釋及相關規定事項 8
捌 不得假釋 依刑法第七十九條之一第五項規定經新法 (八十六年十一月廿八日) 公佈後,因再犯罪或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七十四條之二規定者,而 撤銷假釋者,其撤銷假釋殘餘刑期不得假釋。
民國 90 年 05 月 01 日訂定
8
捌 不得假釋 依刑法第七十九條之一第五項規定經新法 (八十六年十一月廿八日) 公佈後,因再犯罪或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第七十四條之二規定者,而 撤銷假釋者,其撤銷假釋殘餘刑期不得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