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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監獄各場舍(含戒治所)收容人圖書管理實施要點 7
七 借閱方式:各單位應選任編制內一名雜役負責登記借書者姓名、編號 、書籍名稱及書籍編號。借閱者須用便條紙寫上自己之編號、姓名及 借閱書籍之名稱及編號,以方便書籍登記者登錄。
民國 90 年 11 月 01 日訂定
7
七 借閱方式:各單位應選任編制內一名雜役負責登記借書者姓名、編號 、書籍名稱及書籍編號。借閱者須用便條紙寫上自己之編號、姓名及 借閱書籍之名稱及編號,以方便書籍登記者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