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9:5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收容人罹急性傷病戒護外醫、陳報保外醫治處理程序 4
四  衛生科醫護人員應隨車護送外醫;並注意病患之狀況,必要時給予氧
    氣,心電圖監測器及CPR之急救處理。
民國 88 年 11 月 1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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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衛生科醫護人員應隨車護送外醫;並注意病患之狀況,必要時給予氧
    氣,心電圖監測器及CPR之急救處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