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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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監獄收容人家屬送入藥品實施要點 2
二 申請送入藥品之收容人以患有特殊疾病,本監無此藥物或罹慢性疾病 需長期服藥者為限,但有特殊原因者,不在此限。
民國 90 年 04 月 0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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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申請送入藥品之收容人以患有特殊疾病,本監無此藥物或罹慢性疾病 需長期服藥者為限,但有特殊原因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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