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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作業廠商出入戒護區管制要點 7
七、應遵守事項:作業廠商應遵守本監有關規定,如造成事故本監得逕於
    終止契約、罰款及負法律責任。
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修正
7
七、應遵守事項:作業廠商應遵守本監有關規定,如造成事故本監得逕於
    終止契約、罰款及負法律責任。
民國 90 年 06 月 01 日訂定
7
七  應遵守事項:作業廠商應遵守本監有關規定,如造成事故本監得逕於
    終止契約、罰款及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