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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作業廠商出入戒護區管制要點 2
二、廠商進入戒護區時間:為每日上午九時及下午十七時前。
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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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廠商進入戒護區時間:為每日上午九時及下午十七時前。
民國 90 年 06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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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廠商進入戒護區時間:為每日上午九時及下午十七時前 (作業廠商人
    員進出時間管制如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