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容人如持有未經教化科加蓋「圖書檢查章」之圖書雜誌,無論內容 為何,一律列為違禁書刊,並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議處。
五、書報雜誌內容達限制級標準對處理方式: 1.寫真集圖片內容有明顯暴露性器官(無論是否有經馬賽克或油墨塗 黑處理)在三幅以下者,經教化科會同教區教誨師及收執之收容人 同意後,當面剪除後准予送入。超過在三幅以上者列為違禁書刊, 不許送入。 2.武俠、文字小說其內容有明顯涉及性行為、色情、不雅字句,有礙 於收容人身心及改過遷善之不良影響者,無論所佔篇幅多寡,一律 列為違禁書刊,不許送入。 3.漫畫書刊內容明顯繪出性行為、暴露性器官者,無論所佔篇幅多寡 ,一律列為違禁書刊,不許送入。
五 書報雜誌內容達限制級標準對處理方式: 1 寫真集圖片內容有明顯暴露性器官 (無論是否有經馬賽克或油墨塗 黑處理) 在三幅以下者,經教化科會同教區教誨師及收執之收容人 同意後,當面剪除後准予送入。超過在三幅以上者列為違禁書刊, 不許送入。 2 武俠、文字小說其內容有明顯涉及性行為、色情、不雅字句,有礙 於收容人身心及改過遷善之不良影響者,無論所佔篇幅多寡,一律 列為違禁書刊,不許送入。 3 漫畫書刊內容明顯繪出性行為、暴露性器官者,無論所佔篇幅多寡 ,一律列為違禁書刊,不許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