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3 02:4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辦理管理同仁親職座談暨安排眷屬參觀機關活動注意事項 4
四 戒護科得於每季擇期辦理管理同仁親職座談或安排參觀機關等活動, 前述活動之安排,應於事前審慎規劃,以避免侵犯收容人之隱私權益 及影響囚情秩序。
民國 91 年 07 月 01 日訂定
4
四 戒護科得於每季擇期辦理管理同仁親職座談或安排參觀機關等活動, 前述活動之安排,應於事前審慎規劃,以避免侵犯收容人之隱私權益 及影響囚情秩序。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