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消耗性物品控管稽核要點 2
二、目的:為使經常性消耗物品之使用,能遵照相關之規範程序保管暨使
    用,防止浮濫支用與不當耗損等浪費情事,達到符合經濟效益、節省
    公帑之目的。
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修正
2
二、目的:為使經常性消耗物品之使用,能遵照相關之規範程序保管暨使
    用,防止浮濫支用與不當耗損等浪費情事,達到符合經濟效益、節省
    公帑之目的。
民國 91 年 07 月 12 日訂定
2
二  目的:為使經常性消耗物品之使用,能遵照相關之規範程序保管暨使
    用,防止浮濫支用與不當耗損等浪費情事,達到符合經濟效益、節省
    公帑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