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適用範圍 (一) 本注意事項適用範圍以「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九十條所列各款 規定者為限。 (二) 本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若「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法施行細 則」及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三) 本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引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之「採購 契約要項」規定辦理,行使行政作為發生疑義或相抵觸事項,以行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函令釋示為依據。
三 適用範圍 (一) 本注意事項適用範圍以「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九十條所列各款 規定者為限。 (二) 本注意事項之內容,「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及 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