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受指導之候補檢察官仍獨立設股,輪分案件,所辦理之案件以全股計 ,並參與輪輪值內、外勤及其他例行性勤務(如視察監所、鄉鎮調解 等)。所輪辦之案件,除相驗案件外,應以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六 條之案件為原則。
三 受指導之候補檢察官仍獨立設股,輪分案件,所辦理之案件以全股計 ,並參與輪輪值內、外勤及其他例行性勤務 (如視察監所、鄉鎮調解 等) 。所輪辦之案件,除相驗案件外,應以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七十六 條之案件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