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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執行進出中央門人員物品檢查、複查實施要點 5
五  戒護科指派內勤管理員乙名,每日七時三十分至前一夜勤退班,於中
    央門負責協助登載和監控出入門;車檢站主管每日下午四時四十分至
    中央門協勤。
民國 91 年 09 月 04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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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戒護科指派內勤管理員乙名,每日七時三十分至前一夜勤退班,於中
    央門負責協助登載和監控出入門;車檢站主管每日下午四時四十分至
    中央門協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