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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執行進出中央門人員物品檢查、複查實施要點 4
四  執行中央門檢查勤務人員應由曾代理中央台主任之人員或操守能力優
    秀人員擔任,勤務調派應由戒護科科長調派。
民國 91 年 09 月 04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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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執行中央門檢查勤務人員應由曾代理中央台主任之人員或操守能力優
    秀人員擔任,勤務調派應由戒護科科長調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