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條約及協定通報作業 一、條約及協定通報作業範圍 各機關或其授權之機構、團體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授權 之機構、團體締結之條約及協定。 二、條約及協定通報作業方式 (一)外交部以外之各機關於簽署條約或協定後,應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 定送外交部保存。 (二)外交部應將條約及協定之電子檔,定期傳送工作小組。
陸、條約及協定通報作業 一、條約及協定通報作業範圍 各機關或其授權之機構或團體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授權 之機構簽訂之條約及協定。 二、條約及協定通報作業方式 (一)各機關於簽署條約及協定後,應依「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相關規 定函送外交部彙整。 (二)外交部應將條約及協定之電子檔按月傳送工作小組。
參 條約及協定通報作業 一 條約及協定通報作業範圍 各機關或其授權之機構或團體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授權 之機構簽訂之條約及協定。 二 條約及協定通報作業方式 (一) 各機關於簽署條約及協定後,應依「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相關規 定函送外交部彙整。 (二) 外交部將條約及協定之內容定期刊登於外交部公報後,應將公報與 條約及協定之電子檔函送工作小組。
肆 條約及協定通報作業 一 條約及協定通報作業範圍 中央各機關或其授權之機構或團體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 授權之機構簽訂之條約及協定。 二 條約及協定通報作業方式 (一) 各機關於簽署條約及協定後,應依「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相關規 定函送外交部彙整。 (二) 外交部將條約及協定之內容定期刊登於「外交部公報」後,應以公 文電子交換機制或紙本公文傳送方式將公報與條約及協定之電子檔 函送工作小組。 三 條約協定通報作業流程 條約及協定通報作業流程圖 ┌───────┐ ┌──────────────┐ │中央各機關或其│ │圖示說明 │ │授機機構、團體│ │◎ 表示由電腦自動處理 │ │簽訂條約、協定│ │△ 表示由印表機產生紙本文件│ └───┬───┘ │* 表示人工處理 │ │ └──────────────┘ ↓ ┌───────┐ │機關單位公文作│ *│業程序經外交部│ │彙整 │ └───┬───┘ │ ↓ ┌───────┐ 否 *│可電子公文交換├────────┐ │? │ │ └───┬───┘ │ │ △ ┌───┴────┐ ├───────→│ 列印紙本 │ 是│ └───┬────┘ ↓ ↓ ┌───────┐ ┌──────────┐ │透過電子公文交│ │承辦人員將列印之紙本│ ◎│換機制遞送 │ │公文及電子檔寄出 │ └───┬───┘ └───┬──────┘ └─────┬──────┘ │ ↓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工作小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