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8 15:4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網站設置作業規範 3
三、建置原則:
(一)各機關應於本部所指定 WEB  主機之特定虛擬主機環境內建立其網
      站,並透過防火牆等設備之防護機制,維護各機關網站資料之安全
      。
(二)各機關全球資訊網整體架構原則由本部統一規劃,以建立法務體系
      網站整體風格。各機關於法務體系整體架構之下,自行維護該機關
      之網頁及資料內涵。
(三)各機關內部網站電子公布欄原則上由本部統一規劃;其他之單元則
      由各機關依業務需要自行規劃,並填寫「內部網站資源需求申請單
      」(申請單格式置於本部部內網站軟體下載區)向本部提出資源申
      請,經審核同意後,除特殊需要,經本部核准外,原則由本部提供
      WEB 主機空間,供各機關自行增設個別內部網頁。
民國 96 年 10 月 18 日修正
3
三、建置原則:
(一)各機關應於本部所指定 WEB  主機之特定虛擬主機環境內建立其網
      站,並透過防火牆等設備之防護機制,維護各機關網站資料之安全
      。
(二)各機關全球資訊網整體架構原則由本部統一規劃,以建立法務體系
      網站整體風格。各機關於法務體系整體架構之下,自行維護該機關
      之網頁及資料內涵。
(三)各機關內部網站電子公布欄原則上由本部統一規劃;其他之單元則
      由各機關依業務需要自行規劃,並填寫「內部網站資源需求申請單
      」(申請單格式置於本部部內網站軟體下載區)向本部提出資源申
      請,經審核同意後,除特殊需要,經本部核准外,原則由本部提供
      WEB 主機空間,供各機關自行增設個別內部網頁。
民國 95 年 03 月 21 日修正
3
三、建置原則:
 (一) 各機關應於本部所指定 WEB  主機之特定虛擬主機環境內建立其網
      站,並透過防火牆等設備之防護機制,維護各機關網站資料之安全
      。
 (二) 各機關全球資訊網整體架構原則由本部統一規劃,以建立法務體系
      網站整體風格。各機關於法務體系整體架構之下,自行維護該機關
      之網頁及資料內涵。
 (三) 各機關內部網站電子公布欄原則上由本部統一規劃;其他之單元則
      由各機關依業務需要自行規劃,並填寫「內部網站資源需求申請單
      」 (申請單格式置於本部部內網站軟體下載區) 向本部提出資源申
      請,經審核同意後,除特殊需要,經本部核准外,原則由本部提供
      WEB 主機空間,供各機關自行增設個別內部網頁。
民國 92 年 10 月 01 日修正
3
三  建置原則:
 (一) 各機關應於本部所指定WEB 主機之特定虛擬主機環境內建立其網站
      ,並透過防火牆等設備之防護機制,維護各機關網站資料之安全。
      各機關建立之網站,除由本部資訊處分配目錄統一存放外,不得於
      該指定目錄內存放網頁內容以外之檔案資料 (如測試、廢棄或備份
      資料) 。
 (二) 各機關全球資訊網整體架構原則由本部統一規劃,以建立法務體系
      網站整體風格。
      各機關於法務體系整體架構之下,自行維護該機關之網頁及資料內
      涵。
 (三) 各機關內部網站電子公布欄原則上由本部統一規劃;其他之單元則
      由各機關依業務需要自行規劃。各機關可填寫「內部網站資源需求
      申請單」 (申請單格式置於本部部內網站軟體下載區) 向本部提出
      資源申請,經審核同意後,由本部提供 WEB  主機空間,供各機關
      自行增設個別內部網頁。
民國 89 年 06 月 03 日訂定
2
二  本部設置「法務部全球資訊網」網站 (網址http://www.moj.gov.tw/
    ) ,各機關應於本部所指定 WEB  主機之特定虛擬主機環境內建立其
    網站,並透過防火牆之防護機制以維護各機關網站資料之安全。
    調查局及其所屬機關因業務性質特殊,得於本部所指定 WEB  主機外
    另行建立網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