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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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網路使用管理要點 8
八、未經本部同意,不得利用部內網路之主機或個人電腦架設網站。
民國 93 年 05 月 27 日修正
9
九、未經本部同意,不得利用部內網路之主機或個人電腦架設網站。
民國 89 年 05 月 15 日訂定
9
九 未經本部同意,不得利用部內網路之主機或個人電腦架設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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