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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公務人員政風調查考核處理要點 5
五  本要點由各機關政風及人事管理單位執行,並逕行建請機關首長處理
    ,但獎懲案件仍依規定程序辦理。
民國 79 年 03 月 01 日訂定
5
  五  本要點由各機關政風及人事管理單位執行,並逕行建請機關首長處理
      ,但獎懲案件仍依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