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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政風機構人員風紀查察實施要點 1
一  為端正政風人員風紀,整飭政風人員紀律,維護政風機構主管領導統
    御威信,促進政風機構團結和諧,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88 年 08 月 30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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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端正政風人員風紀,整飭政風人員紀律,維護政風機構主管領導統
    御威信,促進政風機構團結和諧,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