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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政風人員任免遷調作業要點 1
一  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辦理各機關政風人員之任免、遷調業務需
    要,及有效管理,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88 年 07 月 06 日修正
1
  一  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辦理各機關政風人員之任免、遷調業務需
      要,及有效管理,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