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政風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 1
一、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公開、公平、公正辦理政風人員任免陞遷
    業務,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訂定本要點。
民國 100 年 07 月 19 日修正
1
一、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公開、公平、公正辦理政風人員任免陞遷
    業務,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訂定本要點。
民國 95 年 01 月 23 日修正
1
一、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公開、公平、公正辦理政風人員任免陞遷
    業務,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暨考試院八十九年十月十六日
    八九考台組貳一字第○八七四六號函訂定本要點。
民國 90 年 04 月 20 日訂定
1
一  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公開、公平、公正辦理政風人員任免陞遷
    業務,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暨考試院八十九年十月十六日
    八九考台組貳一字第○八七四六號函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