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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政風工作聯繫會報作業規定 9
九  聯繫會報應將左列事項列入議程:
 (一) 檢肅貪瀆工作提示。
 (二) 肅貪、防貪重要案例報告。
 (三) 肅貪、防貪工作檢討。
 (四) 聯繫協調工作檢討。
 (五) 其他相關重要事項。
民國 85 年 02 月 28 日修正
9
九  聯繫會報應將左列事項列入議程:
 (一) 檢肅貪瀆工作提示。
 (二) 肅貪、防貪重要案例報告。
 (三) 肅貪、防貪工作檢討。
 (四) 聯繫協調工作檢討。
 (五) 其他相關重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