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法務部政風工作聯繫會報作業規定 3
三 各一級政風機構應定期召集所屬政風機構舉行聯繫會報,以檢討、督 考所屬政風機構推動肅貪、防貪工作情形。
民國 85 年 02 月 28 日修正
3
三 各一級政風機構應定期召集所屬政風機構舉行聯繫會報,以檢討、督 考所屬政風機構推動肅貪、防貪工作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