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機關政風機構辦理行政肅貪案件時,應即針對不起訴處分書或判決 書等相關資料詳予研究,切實檢討有無應予懲戒或懲處之情事,簽報 機關長官追究行政責任,並切實追蹤其處理情形。
三 各機關政風機構遇有本機關員工涉及行政肅貪案件時,應即針對原檢 舉內容、不起訴處分書及判決書詳予研究,切實檢討有無應予懲戒或 懲處之情事,填註「員工行政責任分析表」 (附表一) ,簽報機關長 官追究行政責任,並切實追蹤其處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