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各機關政風機構應隨時與法務部廉政署、調查、檢察機關或各級法院 保持密切聯繫,瞭解本機關員工所涉貪瀆案件之調查、偵查或審理結 果,隨時簽報機關長官依規定追究行政責任。
十、各機關政風機構應隨時與調查、檢察機關或各級法院保持密切聯繫, 瞭解本機關員工所涉貪瀆案件之調查、偵查或審理結果,隨時簽報機 關長官依規定追究行政責任。
十 各機關政風機構應隨時與調查、檢察機關或各級法院保持密切聯繫, 瞭解本機關員工所涉貪瀆案件之調查、偵查或審理結果,隨時簽報機 關長官依規定追究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