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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政風機構與檢察及調查機關聯繫協調作業要點 1
一、為貫徹執行政風工作防制貪瀆及維護機關安全任務,有效發揮政風機
    構與檢察、調查機關聯繫協調之整體功能,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94 年 08 月 01 日修正
1
一、為貫徹執行政風工作防制貪瀆及維護機關安全任務,有效發揮政風機
    構與檢察、調查機關聯繫協調之整體功能,特訂定本要點。
民國 83 年 11 月 25 日修正
1
一  各機關政風機構為推動執行「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及其「施行細
    則」規定之職掌,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