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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第 47 條
本章規定之通信機密維護,係指公務人員對通信保密應遵守與注意之事項
。有關通信保密之技術與方法,專業機關頒有法令者,依其規定。
民國 62 年 08 月 04 日修正
第 47 條
  本章規定之通信機密維護,係指公務人員對通信保密應遵守與注意之事項。有關通信保密
  之技術與方法,專業機關頒有法令者,依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