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機密」資料不得為講課內容,「極機密」「機密」「密」資料授課 必須引述時,應先得長官允許,其分發講授之資料,應於授課完畢收回。 前項講授場所,應有適當隔離措施。
「絕對機密」資料不得為講課內容,「極機密」「機密」「密」資料授課必須引述時,應 先得長官允許,其分發講授之資料,應於授課完畢收回。 前項講授場所,應有適當隔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