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及所屬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電腦處理或利用,須符合本法第七條 及第八條規定。 個人資料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或為國際傳遞及利用時,應由各該資料檔案 承辦單位簽報首長或其授權之人核准後行之。
本部及所屬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電腦處理或利用,須符合本法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 個人資料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或為國際傳遞及利用時,應由各該資料檔案承辦單位簽報首 長或其授權之人核准後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