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具體作法 榮譽觀護人之接案: 一、典獄長宜視業務需要,遴聘當地之榮譽觀護人為榮譽教誨師。 二、典獄長宜視個案需要,洽請擔任榮譽教誨師之榮譽觀護人輔導即將出 獄之受刑人;必要時並得函請受刑人出獄後戶籍所在地之榮譽觀護人 協助輔導。 三、擔任榮譽教誨師之榮譽觀護人應與輔導之個案保持密切聯繫,除協助 個案作適切之人生規劃外,並協助其出獄後從事正當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