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無法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時,得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 。 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無法委任代理人,或致重傷、性自主權遭受侵害之人 如係未成年、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之人,而其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為加 害人時,犯罪被害人之家屬、戶籍所在地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或分 會得代為申請。
(代為申請重傷補償金) 被害人因重傷或受性侵害,無法申請重傷或性侵害補償金時,得委任代理 人代為申請。被害人無法委任代理人者,得由其最近親屬、戶籍所在地之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或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代為申請。 受重傷或性侵害犯罪行為之被害人如係未成年、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之 人,而其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為加害人時,被害人之最近親屬、戶籍所在 地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或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得代為申請 。
被害人因重傷無法申請重傷補償金時,得由前條第一項所列之親屬依序代 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