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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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 24 條
分會經目睹本法所定犯罪行為在場之人請求,並經評估認有必要時,應提 供或轉介符合其需求之心理治療、心理諮商或輔導等服務。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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