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 103 條
本法除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及第六章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 ,其餘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民國 87 年 05 月 27 日訂定
第 36 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