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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 第 1 條
為保障犯罪被害人與其家屬之權益,提供支持服務及經濟補助,以修復因
犯罪造成之傷害,促進社會安全,特制定本法。
民國 98 年 05 月 27 日修正
第 1 條
(立法宗旨)
為保護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及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
人,以保障人民權益,促進社會安全,特制定本法。
民國 87 年 05 月 27 日訂定
第 1 條
為保護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或受重傷者,以保障人民權益,促
進社會安全,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