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捐助辦理之更生保護事業機構,其辦理目的有窒礙難行,或遭遇重大 困難,不能繼續辦理時,得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決議,由董事長報請法務 部核准後依法解散之。 前項更生保護事業機構解散後,應依法辦理清算。
個別捐助辦理之更生保護事業機構,其辦理目的有窒礙難行,或遭遇重大困難,不能繼續 辦理時,得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決議,由董事長報請法務部核准後依法解散之。 前項更生保護事業機構解散後,應依法辦理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