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2:3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更生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法務部應派員視察更生保護會,每年至少一次。
民國 88 年 10 月 13 日修正
第 9 條
分會應每年分區召集更生輔導員會議一次,檢討有關更生保護業務之執行
事宜,並將會議紀錄函報本會備查。
民國 78 年 05 月 22 日修正
第 9 條
  分會應每年分區召集更生輔導員會議一次,檢討有關更生保護業務之執行事宜,並將會議
  紀錄函報本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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