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第五條所定更生保護會分會,其轄區以各地方法院管轄區域為準;在 其轄區內,以鄉 (鎮、市) 或區為本法第六條所定之更生保護輔導區 (以 下簡稱輔導區) 。
左列事項應經董事會之決議: 一 年度業務計畫。 二 經費之籌劃。 三 預算、決算之審核。 四 基金之運用。 五 其他重大事項。
左列事項應經董事會之決議: 一、年度業務計劃。 二、經費之籌劃。 三、預算、決算之審核。 四、基金之運用。 五、其他重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