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執行督導: 一 政風室對前揭各政風法令宣導,應於年度政風工作計畫中提列,並追 蹤落實宣導成效,會同政風法令宣導月報表陳報法務部政風司。 二 為檢視宣導成效,應於每年年底以本機關員工實施政風法令測驗,以 驗收宣導效果,並為翌年度擬訂實施政風工作計畫政風法令宣導之參 考。 三 為執行政風法令宣導有功之機關員工,應依據出力事實,簽請典獄長 議獎;對有違反本要點者,依情節輕重,簽請適當之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