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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中女子監獄政風督導小組設置要點 5
伍  本小組每四個月至六個月召開會議乙次,檢討本監政風工作執行情形
    ,並研擬具體改進措施;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民國 88 年 06 月 22 日修正
5
伍  本小組每四個月至六個月召開會議乙次,檢討本監政風工作執行情形
    ,並研擬具體改進措施;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