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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澎湖監獄招待所申借使用及管理辦法 9
九  室內、外,應保持清潔,嚴禁亂拋垃圾及雜物,以維護公共衛生。
民國 91 年 05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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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室內、外,應保持清潔,嚴禁亂拋垃圾及雜物,以維護公共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