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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澎湖監獄招待所申借使用及管理辦法 2
二  借用招待所之分配,由管理單位按實際狀況,權衡調配之。
民國 91 年 05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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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借用招待所之分配,由管理單位按實際狀況,權衡調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