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業務承辦人員,應於每件公文辦畢後五日內填報歸檔簿送繳檔案室 建檔,遇假日順延,公文辦畢而未歸檔者,科室主管應督促之。
四 各業務承辦人員,應於每件公文辦畢後五日內填報歸檔簿送繳檔案室 建檔,遇假日順延,公文辦畢而未歸檔者,科室主管應督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