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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第 11 條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期間,領隊及教師應隨時清點人數,每次集合必須
點名,並隨時注意學生狀況,發現有異狀時,應迅速處理。
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