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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監獄受刑人心理測驗實施要點 16
十六  指導委員會之一般事務由法務部監所司矯正司負責辦理之。
民國 69 年 09 月 24 日修正
16
十六  指導委員會之一般事務由法務部監所司矯正司負責辦理之。